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硝基胍
   硝酸胍
   咪唑烷
   甲基硝基胍
   噁二嗪
   氰基乙酯
   呋喃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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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销售处电话:  0512-6320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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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硝基胍及咪唑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0

一、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硝基胍及咪唑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本次重新报批后,项目主体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不发生改变,仅对原有乙二胺生产线蒸馏工段产生的副产氯化钠进行进一步的精制。本次评价仅针对重新报批部分内容,重新报批后,本次评价《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硝基胍及咪唑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与原《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硝基胍及咪唑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共同作为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批手续。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kpcB5hQAzLHmmW9H1T-ZA 提取码:z3h5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宁夏东吴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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